文/簡志峰
因為想要一個穩定的生活,又剛好我大舅在美國德州開餐廳的緣故,我打定主意,大學畢業就去美國掏金,從端盤子開始做起。
我以為把托福準備好就是學好英文的證明(又是考試導向學習的思維),因此大學時候的我曾經有想過要好好準備托福,然而補習時都在練習解題、猜題,最慘的是補完習還考300分。於是我為自己找了「不學英文」的藉口─去美國的中餐館工作,講中文就可以了。
25歲那年,我隻身前往美國德州的小鎮─阿馬里洛(Amarillo, Texas)。我夢想著生活穩定後,把女友接過來美國一起住,兩人一起經營餐廳,就這樣平淡的過生活,當時的我心中盤算著。
從台灣搭機到德州,中途在香港轉機,廣播的語言從中英台、到中英粵、到最後只有英語與西語,我試圖要辨識出廣播說的英文,卻是越聽心越慌,那種面對新環境的恐慌、看到不同膚色的臉孔、面對未知的文化,這一刻我才理解英文的重要性。
到了餐廳,雖然有親戚在,但是餐館裡除了炒菜師傅是中國人以外,其他都是白人、墨西哥人、多元種族,跟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。
最讓我頭痛的是同樣的東西,客人講的卻是不一樣的單字。例如有一次客人跟我要餐具,他不是說knife或fork這種單字,他是說silverware,我的單字庫沒有這個字啊!還有同樣東西,biscuit和 cracker指的都是蘇打餅乾,但我都不知道。常常有客人的簡單要求,因為語言的阻礙讓我送錯東西,造成不少尷尬的局面。
最慘的經驗是一次外送,在那個沒有GPS的年代,開車都是靠地圖。外送之前,我把Amarillo的城市地圖拿出來好好跟表妹討論一番,確定沒問題就上路,結果卻怎麼樣也找不到目的地。打電話給客人,他試圖引導我走到他家,可是我跟他卻是雞同鴨講。最後是我表妹打電話跟他溝通,再次確定我的定位,客人先跟表妹報路,表妹在電話中幫我翻譯,搭配地圖,才找到客人的家。我遲到了一個小時,最後送客人免費一餐當補償。
我下定決心,一定要加強自己的英文,於是我請表妹(大舅的女兒)每天寫十個餐館相關單字給我背誦,有了學習動力後,我的英文程度漸漸成長,我不再是為了考試而學習,我是為了生存而學習。
我的單字庫漸漸地延伸到其他領域,在那個只有電子辭典的時代,我自己做一本筆記本,想到什麼都字就寫下來,不懂就問。把心裡想講的語言,翻譯成英文講出來,卡住了就查字典或問表妹。
半年後我在沒有準備的狀況下,竟然托福考到530分,這是全民英檢中高級的程度了。我總算了解英文不是單字和文法,而是生活和生存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