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都市更新的定義
所謂都市更新,即台灣政府為了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,
讓民眾能夠有一個嶄新的、安全的,和進步所進行的政策,
其法律依據參考:《 都市更新條例 》中有詳細規範,
並配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,鼓勵都市更新的整體推動。
二、政府推動為老條例和都市更新之間的差異性
危老條例跟都市更新最大的差異在於,危老程序較簡化,
都更流程往往要走個10幾年,且危老申請基地沒有最小規模限制,
只要都市合法建物房屋老舊即可申請危老,對於基地及所有權人數較少的個案,
成案機會相對較高,另都更獎勵採委員會審查機制,
獎勵額度較難掌握,危老獎勵項目明確,較容易評估成本及效益。
其關鍵在於:
- 哪些房子適用危老重建
- 位於市區都市,且非歷史古蹟
- 屋齡 30 年以上,且老舊無電梯
- 耐震評估未達甲級,老屋普遍未達甲級
三、台灣需要儘快進行危老改建與其急迫性
台灣地震頻繁,舊有房屋耐震係數僅 0.17,僅能抵抗 5 級地震,
不符現行法規耐震係數 0.25-0.4,可抵抗 6-7 級地震。
台灣因為老舊房屋眾多,改建或重建是刻不容緩的事情,如台北發生五級地震,
人民的生命財產就將威脅到,所以要盡快進行危老重建。
除了美觀市容外更可以一次解決重建費用及居住結構安全的問題,人民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事情,
沒有了安全的居住環境,一切都變得不實際。而都市更新分為『公辦』及『自辦』兩種,
若民眾選擇自辦都更,便需自組更新會,光籌辦、費用、流程等繁瑣事務,
就令人一個頭兩個大,所以慎選專業公司是最重要的事情。
一般重建 | 危老重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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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建容積 1.0倍 | 允建容積 1.4倍 |
建築高度依規定 | 建築高度可放寬 |
各稅捐依法徵收 | 地價房屋稅減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