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發商緊盯首批6張門票,風電區塊開發規則,月底公布
工商時報記者馮建棨/台北報導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緊鑼密鼓,經濟部預定7月底公布選商規則,最快2023年第三季選出首批六座區塊開發風場,預估創造1,500億元商機。 據了解,眾多開發業者已提出新風場規劃,分屬七家開發商總計有24個風場,裝置容量達19,840MW,風場位置從新竹外海一路延伸至至雲林外海,希望爭取區塊開發2026~2030年間的開發權。
依目前對外說明規則計算,首批開發風場門票,2026及2027年共計3GW僅能分給六個風場,競爭相當激烈。
據悉,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規則將提高每年併網容量至1.5GW,2026~2030年共將釋出7.5GW併網容量,自2022年起連續三年辦理競標作業,讓廠商放心投資2026年後的風電市場開發。
2022年及2023年每年標出3GW(即一年標出兩年的併網容量),而2024年只釋出1.5GW為2030年併網容量。 值得注意的是,這些風場中,僅五座風場取得環評,其餘多屬開發商新推出的風場,因此後續仍需嚴格審查環評階段。
另外,完成環評的風場,也會因風機大型化趨勢,提出更改風機大小的提案,同樣重回環保署進行環差審查。 經濟部資料顯示,2020年風電產業的國產化產值為180億元,之後逐步提升,2024年起進入國產化第二階段,國產化項目除包含前置期與第一階段17項內容,累計達成項目須高達27項,待全數完成,預估至2024年,產值將突破千億大關,達到1,036億元。
如依2024年產值推算,2026年首批風場可望帶來超過1,500億商機。 業者關注的區塊開發備查標準,近日即將出爐,由於離岸風場開發過程中引發許多爭議,能源局正在修改備查標準,例如過去要求開發商在進行環評前,必須提出八大項相關單位同意意見書,才可進行後續作業,由於過程繁瑣可能簡化。
能源局指出,離岸風電經歷前兩階段後發現,部分問題環評後才出現,因此區塊開發申請過程中,要求先提交飛航、雷達、軍事管制、禁限建、船舶安全、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、礦業權、漁業權等相關主管機關意見,避免後續取得開發權但卻無法獲籌設許可窘境,避免重蹈風場面臨飛安疑慮爭議覆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