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遇到土地糾紛不要擔心也不要緊張,先將下列三樣文件準備好:
一、土地|建物登記謄本。
二、地籍圖、現場照片。
三、與糾紛相關之契約書、協議書、土地分割協議書、借名登記或抵押授權等等。
再來就是訴訟會花費的時間:
土地糾紛較多為民事訴訟『較少為詐欺、侵佔、土地徵收或登記之行為訴訟』,如果爭執金額、土地或建物價值達150萬元,採用三級三審制,換句話說嘴高可以上素到三審,地方法院『一審』、高級法院『二審』、最高法院『三審』,若金額未達到150萬元,則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、當事人多寡、鑑定、測量程序等等因素取決每一審級之時間。倘若案情較為簡單,基本逾半年至一年可告一段落,而較為複雜之案情可能需長達數年才會判決。
訴訟程序大約如下:
一、原告提起土地相關訴訟
二、法院強制安排調解
三、進入訴訟程序
四、測量、勘驗、鑑定
五、判決
當事人若是不服判決結果,須於收到判決書後二十日內上訴。
土地最常出現哪些糾紛問題:
一、確認土地界址
二、返還土地
三、越界建築
四、買賣土地糾紛
五、借名登記爭議
六、地上物佔用排除
七、土地共有物分割
八、塗銷地上權、抵押權
九、土地徵收
十、既成道路、巷道爭議
十一、瑕疵擔保責任
十二、拆屋還地
十三、共有物分割
那麼土地糾紛應該找誰:
一、調解委員會
二、各直轄市政府的『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』
三、各行政區域法院
四、專業土地糾紛律師
最後,土地糾紛案件眾多,建議委任專業且有相關案件的律師,可以為您守護資產以及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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