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縣近30億元土地逾期未辦繼承

新竹縣府統計縣轄逾期一年未辦繼承的土地與建築物,截至三月廿二日,將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的土地有三千八百廿六筆、建物一百零五棟,土地總價值近卅億元。

地政處表示,超過期限未辦繼承登記之房地產,經列冊管理十五年後仍未辦理,將依法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,若五次未標出,則將直接登記為國有,請「繼承人們」多加留意,別喪失自身權益。

地政處指出,一百一十二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,將由各地政事務所自四月一日起公告至六月卅日止,公告案件約有九百零七位被繼承人(已死亡之權利主體),公告資料將揭示於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、土地所在地鄉(鎮、市)公所、被繼承人登記簿及死亡時戶籍所在鄉(鎮、市)公所及村、里辦事處。

地政處說明,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,繼承人應在六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,逾期需繳納罰鍰,如果超過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地政機關公告後列冊管理十五年,列管期滿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,其標售所得之價款將存入國庫,繼承人可以依法定應繼分領取,但若經五次標售未標出時,即登記為國有,對繼承人影響很大,呼籲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。

地政處為保障繼承人權益,將於四月廿九日、五月一日及五月六日,分別在竹北、新湖、竹東地政事務所舉辦三場宣導說明會,活動當天將邀請國稅局、稅務局及地政士提供相關繼承登記諮詢,並有精美小禮物,歡迎繼承人踴躍到場聆聽,讓地政人員協助您儘速完成繼承登記。

地政處提醒,土地須經登記始得處分,如果繼承人因為人數眾多或協議未果,建議可由一人向地政事務所,先申請繼承登記為「公同共有」,之後全體繼承達成協議後,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遺產分割事宜。民法規定子女對雙親扶養及財產繼承沒有性別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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