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把遺產留給特定人,或是想要禁止某人繼承遺產,卻受限於特留分規定嗎?其實特留分是有可能「合法」規避的。本文將介紹應繼分、特留分的概念與計算方式,以及合法規避特留分的5大妙招。
在台灣,繼承法規定了應繼分和特留分的概念和計算方式。應繼分是法定繼承人根據法律應分配到的繼承財產份額,而特留分則是給予繼承人自由分配財產的權利,但有一定限制。例如,如果繼承人的配偶仍存活,特留分最高只能為繼承財產的三分之一,如果沒有配偶,最高為二分之一。
然而,繼承人仍有可能透過合法的方式規避特留分的限制。以下是5個妙招:
- 遺囑:繼承人可以透過遺囑來明確指定要將遺產分配給哪些人或機構,而不受特留分的限制。但要注意的是,遺囑必須符合法定要件才能獲得法律認可。
- 捐贈:繼承人可以在生前將財產捐贈給特定人或機構,以減少繼承財產的份額,進而避開特留分的限制。
- 前贈扣抵:如果繼承人曾經將財產贈與特定人,則在繼承時可以將贈與的金額扣抵應繼分,減少繼承人需要分配的財產份額,也就能夠減少特留分的限制。
- 配偶協議:如果繼承人的配偶同意放棄一部分繼承財產,則繼承人可以將配偶放棄的部分計算在特留分內,進而合法地避開特留分的限制。
- 債務抵銷:繼承人可以將被繼承人的債務抵銷繼承財產,進而減少應繼分的份額,也就能夠減少特留分的限制。
總之,繼承人可以透過遺囑、捐贈、前贈扣抵、配偶協議和債務抵銷等方式來合法地規避特留分的限制,但是要注意這些方式的法律細節以及符合
一、特留分是什麼?
特留分是指繼承人在遺產分配中所必須保留的最低繼承權比例,遵循民法的規定。這個限制意味著遺囑不能完全排除某位繼承人的繼承權,也不能完全將遺產分配給特定的繼承人。特留分的存在是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權益,避免其因遺囑人去世而失去扶養,讓繼承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獲得遺產的分配。
(一)繼承人資格與順位
不同順位的繼承人會分別享有不同的特留分比例。
根據民法1138條規定,繼承人的資格與順位依序如下:
- 直系血親卑親屬
- 父母
- 兄弟姊妹
- 祖父母
繼承順位的輪流方式為:
- 如有先順位之繼承人存在,後順位者即無繼承資格。
如:父或母在世,兄弟姊妹便無繼承資格。 - 除代位繼承外,直系血親卑親屬僅限親等最近者有繼承資格。
如:尚有子輩在世,孫輩便無繼承資格。 - 同順位繼承人如有數人時,按人數平均繼承。
如:祖父母(含俗稱之外祖父母)有3人,那麼遺產由3人平分。
另外需特別注意,配偶是當然的繼承人,且不受順位限制,不論前述繼承資格輪到哪一個順位,配偶都可以與該順位之繼承人共同繼承。
(二)如何計算應繼分?
判斷特留分之前,需要先計算應繼分。計算應繼分的一個重點就是確認被繼承人有無配偶。在有配偶共同繼承的情況下,應繼分比例會隨繼承人順位而調整。
特留分是指繼承人在遺產分配中所必須保留的最低繼承權比例,遵循民法的規定。這個限制意味著遺囑不能完全排除某位繼承人的繼承權,也不能完全將遺產分配給特定的繼承人。特留分的存在是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權益,避免其因遺囑人去世而失去扶養,讓繼承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獲得遺產的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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