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精實管理提升重新清查效率
地籍清理土地因登記名義人姓名或住址記載不全不符,或以神明會名義登記,無法確認土地所有權人,嚴重影響土地利用。若能確認土地所有權人即可改依土地法第73之1條規定辦理,通知後代辦理繼承,查不出來就代為標售,標脫後價金存入專戶,權利人10年內得申請發價,2次流標後收歸國有。
可以找到真地主的土地收歸國有有違憲疑慮,於是本局展開重新清查工作,將程序提早,完成清查才進入標售。109年下半年開始本局就清查「品質」和「數量」進行精實,達成的外部效益約40%土地可以找到真地主,公部門可減少1.5億元補助款,對民眾而言可運用政府查得文件辦理繼承,減少地籍清理案件公告之90天行政時間。
另外60%產權不明之土地則可經過標售程序後活化利用。
地籍清理代為標售 e 化服務再進化
108 年 6 月 20 日起本局運用內政部「全國地政即時訊息發送平台」,於開標當日發送開標資訊,提供有留下手機聯絡電話之投標人參考。
實施後,民眾無須親至開標現場,亦無須等待本局網頁更新,即可當日獲知開標結果。
線上看地 e 化服務 2.0 已於 109 年 8 月 31 日上線,本局地籍清理土地及建物清理狀態查詢(查詢路徑:本局官網/業務資訊/登記/地籍清理專區/地籍清理),新增快速取得最完整之土地資訊之便民服務,可於網站一次查得地籍清理保管款儲存日期、囑託登記國有日期、價金總額、領取情形等項目,資訊完備透明,節省民眾電話詢問時間與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