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市千甲段浮覆地回復登記,請各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限內自行申報地價。

主旨:公告本市千甲段647-29地號等2筆浮覆地回復登記補辦109年公告地價,請各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限內自行申報地價。 依據: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第4款暨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公告日期:109年1月18日。

浮覆地回復登記補辦109年公告地價清冊
行政區 地段 地號 109年公告地價
(元/m2)
109年公告土地現值
(元/m2)
新竹市 千甲段 647-29 1,800 6,600
新竹市 千甲段 647-30 1,800 6,400

公告本市千甲段1122-3地號等42筆浮覆地回復登記補辦111年公告地價,請各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限內自行申報地價。

1679858600467
1679858581247
1679858569321

公告本市千甲段647-51地號及自由段991-22地號等8筆浮覆地回復登記補辦109年公告地價,請各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限內自行申報地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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